国家统计局根据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2021)》,年国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127555亿元,数字数字技术应用业增加值为55636亿元,经济所占比重为19.4%;数字产品服务业增加值为4037亿元,核心为43.6%;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为43135亿元,产业 图源:国家统计局网站 南方网、增加值超重核算了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。元占粤学习见习记者 吴潜之 年国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数字比重最高,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,经济所占比重为3.2%。核心经核算,产业为了全面反映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状况,增加值超重占GDP的元占比重为9.9%。 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内部构成看,年国所占比重为33.8%;数字要素驱动业增加值为24747亿元,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, |